药店不小心成“毒品”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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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11年7月21日 | 浏览次数:2151次 |
在2011年7月19日召开的“广州市药品经营企业禁毒形势通报会”上,市缉毒三支队大队长雷虎详细介绍了有关毒品的知识,和近年社会上利用药品提炼毒品的案例。其中特别提到了药店销售含有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简称止咳水)、二类精神药品曲马多——并称只要药店违法销售此类“毒品”一粒(瓶),即构成犯罪,今年广州龙洞某药店就因查出10片曲马多、几瓶可待因止咳水,老板即被刑拘。
另外,国家药监局早在于2008年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非处方药一次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胶囊等感冒药物,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为的就是更切实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防止该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
药企、药店经营者一旦麻痹大意,或明知故犯,则不小心便成为制售毒品的帮凶!
近年,药物滥用者的年增长比例总体上程继续下降趋势,但以苯丙胺类物质为代表的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滥用比例呈较高增长幅度。在新发生药物滥用者中,海洛因与去氧麻黄碱(“冰毒”)的滥用呈现此消彼长的变化特征。近年来一些吸毒贩毒者盯上了街头药店即可购买到的感冒药,药品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不少,百喘朋、联邦止咳露、止泻宁和复方甘草片等药品均属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长期服用此类药品可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许多在网吧上网的年轻人就是在服用联邦止咳露后上瘾逐渐发展到吸食毒品的。
麻黄碱是一种从中草药麻黄中提取的生物碱,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兴奋剂,也是合成苯丙胺类毒品也就是冰毒最主要的原料。国家药监局对含麻黄碱类药物的监管非常严格,并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
事实上,含可待因止咳水的销售有一条还算完善的监管链条,盐酸曲马多的监管则更加严格。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从2006年9月起,该公司已采取了“一级直销模式”,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建立“药厂———特许经销商———医院、诊所、卫生院、药店销售终端三级流程控制”。该公司还给每个药瓶印上流水号,并禁止特许经销商串货。通过流水号,公司可以查清违规出售止咳露的流通环节。
然而药监稽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发现,这个流程仍有空子可钻。广州市药监局稽查分局有关负责人称:“只要单据齐全,有资质的批发商将‘止咳水’卖给药店,药店再凭处方销售,并不违法。但往往有‘黑心’批发商和药企为赚钱而高价将‘止咳水’卖给药店,不开任何单据或只写产品、金额,不填企业名称,一旦药监追查下来,就来个互不认账。
市面上常见的成瘾性药品包括: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溶液;麻黄碱苯海拉明片、茶碱麻黄碱片、复方茶碱麻黄碱片、呋麻滴鼻液、复方甘草麻黄碱片、消咳宁片、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复方甘草片、止痛片、右美沙芬片、晕动片以及解热镇痛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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